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赞助商(运动眼镜行业)4年权益招商项目信息

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赞助商(运动眼镜行业)4年权益招商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TR2021SH1000002
起始日期:2021-01-08
结束日期:2021-01-14

意向报名

项目介绍

  体育产业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为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赞助商(运动眼镜行业)4年权益招商项目征集意向合作方,并发布项目信息。

=======================项目背景=======================

  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CTSA)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承认的全国性运动协会,是国际铁人三项联盟(ITU)、亚洲铁人三项联合会(ASTC)认可的代表中国参加其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经国家体育总局授权,负责对中国大陆范围内铁人三项运动实施全面管理,包括项目推广与发展、专业人才培养、国家铁人三项队的组织与管理、全国以上级赛事组织与管理,以及国际交流等。

=======================项目亮点=======================

  铁人三项是将公开水域游泳、自行车和跑步这三项本身已具备悠久历史的运动结合起来而创造的一项新型的体育运动项目,它健康阳光、亲近自然、充满挑战,倡导“融入自然、成就自我”的生活理念。

  为促进铁人三项运动水平提升,支持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以最佳的精神面貌和竞技水平参加训练和比赛,同时提升品牌装备在冬季体育运动推广中的良好社会形象和市场口碑,现招选2021-2024年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赞助商(运动眼镜行业)。

=======================相关信息======================

  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赞助商(运动眼镜行业)4年权益招商项目,挂牌金额为478.46万元/四年,意向合作方将获得称谓使用权等相关权益回报,具体权益内容详见下方附件信息。

  欢迎各界企业和投资者来电垂询。

  电话:010-67147631 13810220614

  平台网址:sire.sports.cn/  

  体育产业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021年1月7日

  附件:项目挂牌信息
 

 
标的企业简况
其他披露内容 应标方获得权益:
1.应标方被授予“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赞助商”“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专业运动眼镜”称号。
2.应标方将获得荣誉称号,应标方可在授权产品包装、促销推广、媒体宣传等传播渠道中使用荣誉称号。
3.在不影响国家队训练和比赛的情况下,应标方可邀请中国国家铁人三项队3人及以上集体教练员、运动员参与广告拍摄一次。
4.赛事权益:
(1)在中铁协可控的国内赛事(已授予相关对方独家运营权、商业推广权及商业推广总代理权的赛事除外,不少于6场)为应标方预留10个由中铁协主办的铁人三项赛事的嘉宾观赛名额。
(2)应标方享有场地广告板或条幅6块、企业名称LOGO在比赛秩序册中的综合广告页露出。
(3)应标方可在项目方可控的国内赛事(已授予相关方独家运营权、商业推广权及商业推广总代理权的赛事除外)搭建一个展台,用于产品宣传和展示。
5.在项目方官网赞助商一栏中体现应标方标识及应标方的网站链接。
6.应标方可组织一次签约新闻发布会。
7.应标方拥有同行业赞助排他权。

应标方应履行的职责:
1、应标方需合法地拥有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各项资质和许可,不侵害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不会有第三人因本协议向项目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保证,因此产生争议时,应标方应自担责任与费用加以解决,并对项目方因此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西街15号自剑中心
经济类型 其它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本项目价款按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支付。应标方在签署协议后,按协议约定期限将实物赞助,直接交付给协议约定的接收主体,将现金价款直接支付给项目方。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478.46万元,为2021-2024年度应标方提供的实物赞助和固定现金赞助,具体如下:

1)应标方需每年度提供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运动眼镜实物赞助 实物赞助价值的估算方式以项目方和应标方共同确认为准,实物赞助的具体样式、类别、数量、质量、功能、款式等是否应当以项目方需求为准

2)应标方需每年度向项目方提供固定现金赞助:2021年度人民币60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66万元,2023年度72.6万元,2024年度79.86万元。

2.合作期内,应标方需每年据其向项目方提供产品的销售额向项目方提供浮动现金赞助。浮动现金赞助为:应标方当年度向项目方提供产品销售额的10%超过当年度固定现金赞助金额的部分;如应标方当年度前述商品销售额的10%低于当年度固定现金赞助金额的,则当年度应标方需提供的浮动现金赞助金额为零。

3.本项目应标方数量为1个。

4.意向应标方须自行下载《举牌申请书》。意向应标方在举牌同时,按照规定递交《举牌申请书》至交易所。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应标方的,经过项目方确认后,采用协议方式转让。交易所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

6.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应标方的,经过项目方确认后,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应标方和成交价格。交易所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

7.如本项目产生溢价,溢价部分分配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

8.意向应标方若成为应标方,须交纳本项目成交的服务费。服务费为:

1)如本项目协议成交,交易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500万以下(包含500万)部分的2%和500万以上部分的1%之和。

2)如本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成交,应标方需承担:

a.交易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500万以下(包含500万)部分的2%和500万以上部分的1%之和,以及高于挂牌底价部分的15%。

b.择优过程中产生的专家评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劳务费等。 应标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以上费用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9.竞争性谈判中,意向应标方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择优遴选:

1)意向应标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专业能力等;

2)意向应标方在其运动眼镜产品专业领域有较高声誉;

3)意向应标方的报价;

4)其他。

10.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应标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应标方一经递交举牌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应标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应标方为境内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意向应标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应标方须具有正面、积极的企业形象,无社会不良影响记录。

4.意向应标方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争性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