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介绍
中国体育产业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为中国水上摩托国家队冠名权益招商项目征集意向合作方,并发布项目信息。
=======================项目背景=======================
水上摩托项目是集高科技、观赏性、惊险、刺激于一体,富有现代文明特征的高速水上运动。其比赛的场面壮观激烈、精彩纷呈、惊心动魄,是世界公认的具有较大影响力、较高收视率的竞技体育项目之一。近些年世界水上摩托锦标赛多次在中国落地,通过承办世界级的摩托艇赛事,中国摩托艇运动的发展有力推动了世界摩托艇运动发展。
=======================项目亮点=======================
中国水上摩托国家队是从全国水上摩托赛手择优挑选组成,在国际赛场上多次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2018年国家队组队,参加了印尼亚运会水上摩托项目比赛,获得坐式水摩限制级第四名,立式水摩改装级第六名。
2019年赴阿联酋沙迦,参加了世界水上摩托锦标赛沙迦站,取得坐式水上摩托GP组第七名;
2019年赴泰国芭提雅,参加了2019摩托艇世界杯总决赛,取得了两金、一铜,以及第五、第六名的好成绩,特别是创造了摩托艇世界杯自开办以来,同一天一人夺取两金的赛会夺金纪录。
=======================相关信息======================
中国水上摩托国家队冠名权益招商项目,挂牌金额为两年100万元,意向合作方将享有称号使用权、标识使用权、集体肖像使用权等相关权益,具体相关内容详见下方附件信息。
欢迎各界企业和投资者来电垂询。
电话:010-67147631 13810220614
平台网址:sire.sports.cn/
中国体育产业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020年8月27日
附件:项目挂牌信息
其他披露内容 |
应标方获得权益: 现对中国水上摩托国家队冠名权益招商项目进行招商。 1、称号使用权:在协议期限内,应标方可使用“中国水上摩托国家队官方赞助商” 称号,包括将称号翻译成进行广告宣传国家语言使用; 2、标识使用权:在协议期限内,应标方可使用“中国水上摩托国家队授权方”的称号及标识; 3、肖像使用权:在协议期限内,应标方拥有中国水上摩托国家队运动员集体肖像使用权(3人以上); 4、运动员配合商业活动出席:在协议期限内,中国水上摩托国家队运动员可参与应标方组织的国内商业活动(每年最多2次); 5、应标方出任荣誉职务:在协议期间内,应标方可代表出任中国水上摩托国家队所参加的国内赛事荣誉职务; 6、签约新闻发布会:在协议期间内,应标方可组织召开赞助中国水上摩托国家队签约新闻发布会,中国水上摩托国家队运动员(2人及以上)共同出席该新闻发布会; 7、官方渠道露出:可在国家水上摩托队管理单位官方网站首页发布应标方为“中国水上摩托国家队官方赞助商”的正式公告信息,在赞助商列表中显示其品牌商标; 8、在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滑水潜水摩托艇运动联合会主办的国内摩托艇赛事新闻发布会背景板、开闭幕式背景板、赛事主背景板、秩序册、赛事服装印有相关Logo; 9、优先续约权; 10、所有权益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 |
注册地(住所) | 龙潭路丙3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事业法人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其他部门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多次付款 | |
多次付款要求 | 根据协议签订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项目方分期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00万元,为应标方向项目方交纳的现金费用。 2.本项目招募冠名合作伙伴数量为1个,合作期限为2年,最终合作开始结束期限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3.意向应标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并在挂牌公告期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应标方在《举牌申请书》中对项目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意向应标方。意向应标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4.意向应标方须自行下载《举牌申请书》(见附件)。意向应标方在举牌同时,按照规定递交《举牌申请书》至交易所。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应标方的,经过项目方确认后,采用协议方式转让。交易所组织签订协议。应标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如意向应标方未被项目方确认为应标方的,其递交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项目方书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 6.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应标方的,经过项目方确认后,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应标方和成交价格。交易所组织签订协议。 应标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其他意向应标方未被确定为应标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应标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 7.意向应标方若成为应标方,须交纳本项目成交的服务费。服务费为: 1)如本项目协议成交,交易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500万以下(包含500万)部分的2%和500万以上部分的1%之和。 2)如本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成交,应标方需承担: a.交易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500万以下(包含500万)部分的2%和500万以上部分的1%之和,以及高于挂牌底价部分的15%。 b.择优过程中产生的专家谈判费用。 应标方须在签订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以上费用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8.竞争性谈判中,意向应标方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择优遴选: 1)意向应标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或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专业能力等; 2)应标方以往从事相关工作的能力和业绩; 3)意向应标方的报价; 4)其他。 9.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项目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应标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应标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项目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应标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应标方 (1)在被确定为应标方后,未签订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应标方 (1)在竞争性谈判未提交文件的; (2)在竞争性谈判各意向应标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意向应标方通过竞争性谈判被确定为应标方后,未签订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10.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应标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应标方一经递交举牌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应标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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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应标方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2.应标方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3.应标方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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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0.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争性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