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介绍
体育产业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为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赞助商品牌名称使用授权权益招商项目征集意向合作方,并发布项目信息。
=======================项目背景=======================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位于北京奥林匹克中心区,是奥林匹克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2008年奥运会主要比赛场地的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是一个综合性的体育中心,紧邻冬奥村,其一流的场馆和现代化的服务设施能够满足国内外各类体育比赛的要求,同时,也是国家体育竞技中心和国家队的重要训练基地,承担着柔道、摔跤、拳击、网球、手球、曲棍球、垒球、竞走及女子足球共九个项目十九支国家队的常年驻训任务。先后承接了第十一届亚运会、第六届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伤残人运动会和第十届全运会、第二十一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北京国际马拉松赛、第一届世界智力运动会等国际性赛事,以及联合国第四届妇女大会非政府组织论坛的开幕式等国际性活动,并成功举办了2004年MTV全球音乐盛典正式颁奖晚会及世界级天后惠特尼•休斯顿在北京的个人演唱会、2004年《同一首歌》“为奥运喝彩—喜迎中国体育健儿凯旋归来”、《投名状》首映式、“奔跑吧新时代—2018体育嘉年华”等大型演出。无数次作为北京各大、中院校、机关部委、企事业单位比赛及活动的指定场地,也是北京市全民健身接待量最高的场地之一。特别是作为具有很高人气的中赫国安和北控紫禁勇士俱乐部的比赛主场,足篮球的比赛几乎覆盖全年,加上其他赛事和活动,奥体中心每年承接和举办的赛事和活动超过200场,接待参加活动、健身、休闲总人数超过五百万人次。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委托北京奥林匹克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就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品牌标识使用进行市场推广。
=======================项目亮点=======================
奥体中心自成立之初就吸引了无数人的关注,每年三百余万人的流量,大大增加了赞助商的曝光度。我们将以开放的态度真诚欢迎来自全球的优秀企业,倾听企业的想法,并根据企业特性制定符合企业需求的权益组合。奥体中心的赞助体系分为“合作伙伴”、赞助商”、“供应商”三个层级。与行业内名列前茅或品牌形象良好,成长性高的企业结成合作伙伴。任何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都存在着巨大的商机,“奥林匹克”的聚合效应、裂变效应及辐射效应,会给中国以及世界都带来空前的推动机会。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使这个机会逐步扩大。本土企业更需顺应趋势,抓紧机遇,以企业形象、实力产品参与到“后奥运经济”的大潮中。如何让企业真正的融入其中?是“奥运经济”当前必须做出的重大抉择。奥体中心是一座令世界瞩目的大舞台,无限机会蕴藏其中,真诚希望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参与进来,与奥体共谋商机,共赢发展、共襄辉煌。
=======================相关信息=======================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赞助商品牌名称使用授权权益招商项目,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20万元/年,每类行业招募数量为1至2家,意向合作方将获得赞助商品牌名称使用授权等相关权益回报,具体权益内容详见下方附件信息。
欢迎各界企业和投资者来电垂询。
电话:010-67147631 13810220614
平台网址:sire.sports.cn/
体育产业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020年7月6日
附件:项目挂牌信息
一、招商项目简况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赞助商品牌名称使用授权权益招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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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主体 |
北京奥林匹克经济技术开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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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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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项目 基本情况 |
赞助商品牌名称使用授权 权益内容 (每类行业1-2家) |
1.协议期内合作方产品的包装及相关产品推介中可标注:“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赞助商”或“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运动保障用品”字样; 2. 协议期内合作方享有将标有授权品牌标识的产品在中国国内销售的权利; 3.协议期内合作方享有将标有授权品牌标识的产品在中国国内宣传、推广的权利; 4.协议期内为合作方提供30平米的办公场所; 5.协议期内为合作方提供2处展示企业产品的广告载体; 6. 协议期内项目方将充分利用自有资源协助合作方在体育领域开展相关活动; 7.协议期内项目方举办的各项赛事、活动,如合作方愿意参与,均享有优先优惠的权利; 所有权益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
项目背景 |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委托北京奥林匹克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就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品牌标识使用进行市场推广。 目前北京奥林匹克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拟委托交易所开展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品牌名称使用授权权益项目招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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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状 |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已启动品牌名称使用授权权益招商项目招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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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持政策 (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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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批准机构 |
批准机构名称: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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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决议已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主管部门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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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 披 露 的 内 容 |
无 |
二、交易条件与合作方资格条件
条件 |
招商金额 |
赞助商品牌名称使用授权(每类行业1-2家)参考价:120万元/年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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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限 |
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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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 托管结算 |
自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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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发展要求 |
1.协议期限原则上三年; 2.厨电类、牦牛奶类、瓷砖类已有合作企业,不再接受其他企业在此类别与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合作; 3.不接受香烟企业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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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交易相关 其他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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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许可合作方转让或分包权益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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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商需求 |
可增减权益,价格根据增减情况有一定范围的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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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合作方为境内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意向合作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合作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近五年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正面、积极的企业形象,无社会不良影响记录; 7、授权饮食产品须通过国家兴奋剂检测中心的检测。 |